在地之阴。资始者。因血之质属阴也。
阴未舒时。不能驭阳以为气。惟值阳正位。而阴乃合于阳以有生 阳本先阴而升。气乃于在地 惟及阳司令。而液乃合于气 阴资生者。则宜究在天之气 者以为治。此分天地而审阴阳之大义。虽然病有标本。若血上逆。则又急宜治标。故 资始者。亦必从在天之资化者以疗之。而后治其资始之本。缘在天之资化者。不能化 其急在标。不能舍在天之资化而迂图其资始也。(在天之资化者不能化阴数句。是治血 要领。乃阳中阴虚也。至于阳虚不能化阴以致血瘀上逆者。是症不多见。正宜于茜根之 盖前治责其本在阴。后治责其本在阳也。)若病由在天之资生。更不必言矣。
缪氏。虽见血证。若加泄泻饮食不进者。勿服。
〔修治〕铜刀锉。勿犯铁铅器。入药焙用。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篇名>防己内容:黔产不及汉中者良。故称汉防己。其茎如葛蔓延。茎根甚嫩。折一头吹之。气从中贯 采其根用。剖开须作车辐解。而木强者不取也。汉防己。是根破之纹。作车辐解。黄实馨 木防己。是苗上有丁足子。青白虚软。(嘉谟)
气味大苦辛寒。性燥而不淳。善走下行。阴也。泄也。入足太阳经。防己阳中之阴药也。
(
脚 拘 己 凶突 热壅塞 气已亏 分湿热 致二阴不通者。
如肺痿咯血之类 防己于下部湿热药 乃无瞑眩之患。
主之。防己黄 风水恶风汗出。
甘草半两。锉散 痛加芍药。风湿 卫。防术胜食。
一钱。极验。
〔论〕防己为除下焦湿热要剂。何以能通十二经。以其为足太阳本经药。经固曰巨阳者。
诸 盖 病 亦可治 之为病 其义 之。
气郁 足肿一证。概以为湿热下溜耳。即是湿热概以为血分病耳。又不过曰气郁化湿。湿郁化 热耳 下输 后天 也。血海之上。乃有丹田。气充于血也。血生于气。则胃气之虚与胃阳之亢者。便 气海。使肺气下降入心而生血矣。不能生血。则 以冲任之气。不得胃气以行血海之化而达于足也 血困于湿。其热者阴气微也。湿热虽属血分之病。
乃先哲又谓胃气下陷者。盖天气下为雨。则地气上 升焉。(其举阴以上升者。乃阴中之阳。正谓元气 上升。(不能举阴以升。由冲任不得阳以化也。)
化以荣于周身。乃举身半以下为肿或痛矣。是其 必裕肾肝之阴以举阳。或益阳。或清其并阳之热 或升而举之。岂漫从事于祛除湿热。更加防己辈 阳以升。然后阳中含阴以降。此篇论病。乃先从 是病机之本也。其有肝肾阳微。阴不得化。而湿热只因于下者。又当从肝肾为本。第不能舍 后天生化之胃耳。
缪氏。防己性悍气猛。走窜决防。大苦大寒。能伤胃。凡胃虚阴虚肾虚小水不利。及胎 前产 〔辨治〕凡使。勿用木条色黄而腥皮皱上有丁足子。惟要心有花纹黄色者。去皮锉。酒 洗。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篇名>通草内容:即木通(古方通草。即今之木通。俗所谓通草。乃通脱木。)泽潞汉中江淮湖南州郡皆 有之。绕树蔓藤。大者径三五寸。每节三二枝。枝即通草。通理细孔。含取一头吹之。气出 彼头。色黄白者良。黑褐色者。用之无力。(此商人因其质轻易得。多致船篷上。为雨 所 浸。以致腐黑。)或谓木通即葡萄苗者。误。
苦辛甘淡而微寒。气平味薄。降也。阳中阴也。入手厥阴手太阳。并及足太阳。主除脾 胃寒 浮大 可去 助西方 湿热癃 胫酸脚 通大肠。治 宜木通以 周身表里之 白虎历节风。遍 木通服。不效。
随手没去。出 畅而痛除矣。
面赤唇干。咬 甘草。治尿血 〔论〕木通主治。类知为利水。而本经所云通利九窍血脉关节。殊未深究。夫水与血。
是二 于肺 知木 贯。
通 原非 则胸膈血散。膻中血聚。则小肠壅滞。是则血脉通利。即其通利 其通利血脉之功也。上而火中之水。在小肠之气和而能化。则下而 亦应之而化。故非利小肠而无与于膀胱。但病于因膀胱者。不得专 以湿多属血分。不利之病也。至风热之病于血者亦用之。以风脏即 脉关节之义。至女子妊娠养胎。自肝始。脏腑相滋。各三十日。惟 养经之数。无胎则下为月水。有胎则 凡精滑不梦自遗。及阳虚气弱。内无湿热者。禁用。妊娠忌之。(仲淳)
〔修治〕去皮节。生用。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篇名>通脱木内容:其茎空心。中有白瓤。轻白可爱。白瓤中藏脱木。故名。
味甘淡。气寒。阳中之阴。降也。入手太阴足阴明经。主治泻肺利阴窍。治五淋癃闭。
除水 味淡 气寒 香红 虚脱人禁之。孕妇弗服。(仲淳)
〔修治〕揉碎用。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篇名>钩藤内容:状似葡萄藤。大如拇指而中空。折致酒瓮中。以气吸之。涓涓不断。茎间有刺。
钩。色并紫赤。
味微甘微苦而平。气微寒。入手足厥阴经。平肝风。除心热。主螈 颤振。头旋目眩。
舒筋 痛。
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