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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香艳丛书-清-张廷华-第1053页

银瓶业已从祀,则可以释来、谢诸人之疑矣。
  元郑元佑《重建精忠庙记》:“陇西李君全,初以承事郎来杭,兴复精忠庙。立王像,及王之五子、部曲诸将像,并立王之女号银瓶娘子者,皆肖像以祀事焉。”
  按:《钱塘县志》(何年所修未考)“绍兴三十二年即废智果寺为庙,以奉祠祀,庙有王像,后作寝室,像王及夫人与其女。”是宋时已祀王女而女不名。万历《杭州府志》云:“至元间,杭州经历李全重兴王庙,后作寝堂,像王夫人与其女。”女亦不名。以郑元佑记证之,女即银瓶也。然则宋时所祀王之女,亦即银瓶可知。若是安娘,则隆兴元年方补其夫为承信郎,绍兴末,安娘当尚在也。宋时初建岳庙,即祀银瓶,银瓶事实,固宜昭著。而简编不登,《行实》不载,竟若无其人者,何欤?惟据《行实》昭雪庙祀一条,但云“以鄂州军民请诏建庙于鄂,赐号忠烈”,不言杭州立庙之事,疑所云即智果寺为庙者。事尚在后,不在绍兴末也。
  明彰德府推官张应登修《汤阴县志》,于岳王本传后载:“有孝娥者,王幼女,痛父兄死非命,抱银瓶赴井死。”
  漂阳《岳氏家谱》(何年何人所修未考)载:“王长女安娘适高祚,幼女娥殉父难。”
  按:此两条,竟以孝娥为名,恐非是。孝娥者,后人所表之名也,详见后。
  明田汝成《西湖志余》云:“宋银瓶女,武穆季女也。闻王下狱,哀愤欲叩阙,不能,抱银瓶投井死。”
  明沈仪懋《两湖尘谈》云:“江浙宪台乃岳王故第,至今祠公为土神。其庭前井,相传王遇祸时,其少女抱银瓶坠此井死。正德中,梁公材为台长,表其井曰‘孝娥’。五清刘先生为之铭。”
  按:志书,五清刘先生,乃副使刘瑞也。“孝娥”之名,至今循之,盖始于此。而汤阴志及岳氏家谱,竟以为名,则失之矣。
  国朝陆次云《湖壖杂记》云:“银瓶小姐者,武穆王季女也。武穆被难,女欲叩阙上书,逻卒拦止,遂抱银瓶坠井而死。”
  按:“银瓶小姐”之名,至为不典。赵翼《陔余丛考》曰:“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钱惟演《玉堂逢辰录》,记营王宫火,‘起于茶酒宫人韩小姐’,是宫婢称小姐也。《夷坚志》:‘傅九者好狎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又:‘建康女娟杨氏死,现形与蔡五为妻。一道士仗剑逐去,谓蔡曰:此建康倡女杨小姐也。’此妓女称小姐也。”余谓赵说良是。宋时又有“小籍”之名。懒真子云:“文枢密所居私第,名东田。有小姬四人,谓之东田小籍。”疑“籍”即籍录之“籍”,盖官妓家妓,必有簿籍载之,因即呼其雅者为“小籍”,谓其载在小簿籍也。“小籍”之为“小姐”,盖声之转,且以称女,故变其字为“姐”也。余从前因“银瓶小姐”之称,颇疑银瓶非岳王女,盖亦岳氏之小籍。后考元明以前,固皆谓之“银瓶娘子”,不云“银瓶小姐”,则又不敢妄疑矣。
  《湖壖杂记》又云:“宋帝悟王冤,就其第立庙以祀。井在庙中,范银瓶像于庑右。庙在按察使厅事之左。凡廉宪莅任,必祀岳庙。明时有宋观察祀岳王,谓武穆精忠,固当拜;银瓶女流耳,非所宜,障之以屏。后升公坐,睹一玉貌锦衣神女,持弓矢当檐而立,观察惊顾,矢发中背,成疽而死。后之祀岳王者,举无敢忽银瓶。”
  按:此事近诞。然忠孝之气,久而不泯,则亦理之所有也。
  国朝杨雪湖《琐谈》:“岳王女小字银瓶,以王夫人梦抱银瓶而生,故字之。后王死难,女亦投井殉。《易》井卦有云‘赢其瓶凶’,岂其兆,先伏于受生之初乎。”
  按:诸书皆以女抱银瓶投井死,故以银瓶目之。此云生初以梦得名,所本,亦异闻也。
  《嘉兴府志》(何年何人所修未考):“银瓶孝女者,王季女也。有至性王入棘寺狱,哀愤欲叩阙讼冤,逻卒守门不得达。洎被难,日夕悲恸,抱王所赐银瓶投并死,时年十三。邺侯经进诗‘览奏念缇萦’,指此也。后于故第旁,诏肖女像祀之,封正烈节女。”
  按:诸书但言抱瓶而死,其何以抱瓶,则未详也。此云王赐,或亦一说。
  《宜兴县志》(何年何人所修未考):“隆兴元年,奉旨安娘夫高祚特与承信郎,银瓶女封‘至一正烈节女清源妙行仙官通灵显圣银瓶小姐’。”
  按:封号不足据。
  曲园居士曰:银瓶之名,自宋以迄于今,历有纪载,则固不得以为无其人也。然诸书但言其以幼女死孝,无一语谓其为张宪妻。而张宪本传,亦止云“飞爱将也”,不言为其婿。乃以数百年后强为作合,使偶坐于张侯之旁,不亦傎乎!考岳云为王长子,而死时止二十三,则银瓶幼女,必未及笄。张宪在绍兴二年,已从王讨曹成;而银瓶娘子,据嘉兴志,死年十三,则生于建炎三年,至绍兴二年,止四龄也。年齿悬殊,岂可以为配乎?翟氏灏《湖山便览》载:“张烈文侯祠,在仙姑山下。侯名宪,蜀人,岳鄂王部将,或曰其婿也。”此流俗沿讹之所自起,考古者宜辞而辟之也。
附:致杨石泉中丞书
  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