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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风俗通义校注-汉-应劭-第177页

。”器按:御览引见卷五十六。说文附下引左传作“附娄”,淮南原道篇注:“嵝读●嵝无松柏之嵝。”则又作“●嵝”,并音近通假。倭名类聚钞一引“培塿”与今本同,源顺自注云:“上音部,下音嵝。”方言:“冢,秦、晋之间或谓之培,自关而东谓之丘,小者谓之塿。”郭注: “培,音部。”书钞一五七引墨子:“培塿之工,即生松柏。”
  〔三〕 晋语八:“松柏不生埤。” 注“埤,下湿也。”
  〔四〕 书钞、御览引作“培塿者,即阜之类也”。刘师培曰:“此承上文引左传言,似以作‘培塿’为长。”
  〔五〕 御览引作“田中小高者名之为培塿矣”,倭名类聚钞引作“
培塿,田中小高者也”。
○薮
    谨按:尔雅:“薮者,泽也。〔一〕”薮之为言厚也〔二〕,草木鱼鳖,所以厚养人君与百姓也〔三〕。鲁有泰〔四〕野,晋有泰陆,秦有阳纡,宋有孟诸,楚有云梦,吴有具区,齐有海隅,燕有昭余祁,郑有圃田,周有焦汉〔五〕濩。今汉有九州之薮:扬州曰具区,在吴县之西〔六〕;荆州曰云梦,在华容县南〔七〕,今有云梦长掌之;豫州曰圃田,在中牟县西〔八〕;青州曰孟诸,不知在何处〔九〕;兖州曰大野,在钜野县北〔一0〕;雍州曰弦蒲〔一一〕,在汧县北蒲谷亭〔一二〕;幽州曰奚养,在虒〔一三〕县东〔一四〕;冀州曰泰陆,在钜鹿县西北〔一五〕;并州曰昭余祈,在邬县北〔一六〕;其一薮,推求未得其处〔一七〕。尚书:“纣为逋逃渊薮。〔一八〕”春秋左氏传曰:“山薮藏疾。〔一九〕”又曰:“薮之薪蒸,虞候守之。〔二0〕”是也。
  〔一〕 释地作“薮,泽之别名也” 。
  〔二〕 尔雅释地疏、御览七二引作 “薮,厚也”。
  〔三〕 尔雅疏引作“有草木鱼鳖,所以厚养人也”,御览引同此本,当据尔雅疏引“草木 ”添“有”字为允。
  〔四〕 “泰”,拾补校作“大”,云:“下句同。”器案:此所引尔雅颇有异文,盖应氏所见本与郭注本异,不必以今本尔雅改风俗通。
  〔五〕 “汉”,拾补云:“衍。” 案盖涉下文而误。
  〔六〕 汉书地理志会稽郡吴下云: “具区泽在西,扬州薮,古文以为震泽。”续汉书郡国志四吴郡云:“吴,本国,震泽在西,后名具区泽。”
  〔七〕 汉书地理志南郡华容下云: “云梦泽在南,荆州薮。”注引应劭曰:“春秋‘许迁于容城’是。”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郡云:“华容,侯国,云梦泽在南。”
  〔八〕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中牟下云:“圃田泽在西,豫州薮。”续汉书郡国志一河南尹云:“中牟有圃田泽。”水经渠水注:“风俗通曰:‘渠者,水所居也。’渠水自河与泲乱流,东迳荣泽北,东南分泲,历中牟县之圃田泽北,与阳武分水,故述征记曰:‘践县境便睹斯卉,穷则知逾界。’今虽不能然,谅亦非谬。诗所谓‘东有圃草’也。皇武子曰:‘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北四十许里,南北二十许里,中有沙冈,上下二十四浦,津流迳通,渊潭相接,各有名焉。”
  〔九〕 汉书地理志梁国睢阳县:“ 禹贡明诸泽在东北。”周礼职方氏郑注:“望诸,明都也,在睢阳。”吕氏春秋有始篇:“宋之孟诸。”高注:“孟诸在梁国睢阳之东北。”淮南地形篇高注同。尔雅释地:“宋有孟诸。”郭注:“今在梁国睢阳县东北。”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梦河神谓己曰:‘吾赐汝孟诸之麋。’”杜注:“在睢阳县东北。”是东汉、西晋诸儒尚知其处,仲远云不知,何也?续汉书郡国志二于梁国睢阳下,遂不出孟诸泽之名,岂亦承其误耶?然刘注于睢阳有阳梁聚下别引左传、尔雅言孟诸之文,与注他泽例同,岂续志有脱文与?
  〔一0〕“钜野”,原作“钜鹿”,今校改。钜鹿属冀州,不属兖州,汉书地理志山阳郡钜野本注云:“大野泽在北,兖州薮。”续汉书郡国志二山阳郡云:“钜野有大野泽。”
  〔一一〕逸周书职方解作“彊蒲”,盖字之误。
  〔一二〕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汧下云: “北有薄谷乡、弦中谷,雍州弦蒲薮。”续汉书郡国志一右扶风汧下不出弦蒲泽,注云:“尔雅曰:‘十薮,秦有阳纡。’郭璞曰:‘在县西。’”又于弘农华阴下注云:“吕氏春秋九薮云:‘秦之阳华。’高注曰:‘ 或在华阴西。’”今案:周礼职方氏雍州云:“其泽薮曰弦蒲。”郑注:“弦蒲在汧。”冀州云:“其泽薮曰杨纡。”郑注:“所在未闻。”及郭璞注尔雅释地“秦有杨陓”云:“今在扶风汧县西。”郦道元注水经汧水云:“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决为弦蒲薮。”及刘昭郡国志注,皆以职方之弦蒲,即尔雅之杨陓。邵晋涵尔雅正义曰:“雍、冀二州,同一泽薮,而异其名,窃所未详。”
  〔一三〕“虒”,原作“虎”,今据拾补校正。徐友兰识语曰:“汉地理志:‘奚养幽州薮,在琅邪长广县西。’案长广在今山东莱州府,虒奚在今直隶顺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