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之流残忍,当不至此。予初闻而疑之,谓中国其将遭此大劫运乎?若然,则数万里可以无一城邑、无一人民矣;而日人则意得志满、纵横驰骤于无人之境矣。此种议论,出之者明目张胆,闻之者气夺心寒,是宜乎不战而屈人矣。乃今日者,问其饮至策勋乎?则无战功之足录也;问其折馘献俘乎?
西报论琉球所属
日本以琉球出海之船遭风失水,其人为台湾生番所戕害;因此兴师问罪,几至与中国失和。有为之居间排解者,乃始立约退兵。顾琉球介于两大之间,此时究属于何国?当议和时,未及明言也。中国偿饷于日本五十万金,其中十万系抚恤琉球被难之家,其银由日本转畀琉球;则琉球之为日本所属,不言而自喻。然中国亦何必于此固争属与不属,亦何常之有中国岂必欲贪其土地哉!但恐琉球土人不欲日本人作主耳;以其束缚驰骤,国政必至于外移、大权必至于旁落。
琉球之为日本属国,向时亦未有明文。公历一千八百五十四年,美国水师提督名爹——当时为美国全权公使,曾泊师船于琉球境上,与之交际往来;琉球人云:『国事一切由王自主,并不归于日本统辖』。或有言琉球属于日本,而美公使云:琉球乃系自主,惟是每岁方物之贡,或进于中华。其在中国,故亦预于共球之列;而于中华恭顺有加,辑和倍至。美国公使卑厘既至日本立约,此约立于琉球之耳巴城,在公历一千八百五十四年七月十一日;后日本以所立和约规条未臻尽善,乃于公历一千八百六十年更立和约。中有三、四款言及中国交涉之事,更云:日本所立琉球和约,作为废纸。琉球之为日本属国与否,日本未尝明言也;则琉球为自主之国,明矣。设使向者美国船舶道经琉球,因失水为琉球人所戕;以此问诸日本人,必云此非我事。大约至今日,则不得不认耳。此由日本强以琉球为属国也,又明矣。此中国赔补军饷,而抚恤一款由日本转畀,是以其权授之于日本也。
惟是此中曲折原委,非以万国公法证之则不得其详明者,必能辨之(选录香港「循环日报」)。
十一月初八日(公历十二月十六日——即礼拜三)
西报论台湾海防
西报云:刻闻华宪于台湾打狗相近地方建筑大堡台一座,并有欧洲运到巨炮以支架之。盖为备海洋、资防御起见,亦诚当今急务也。然中国之海防、江防,岂无重大紧要于此者乎?而沾沾惟台之是保!设他国于日后另有征战之事,与其往台湾,无宁分扰宁波、上海及扬子江埠乎!盖论形胜,则沿海沿江幅员辽阔、城市繁华,防不及防、备不胜备;分派战舰,可以到处牵掣矣,何必争此台湾一隅哉!且其地僻处海中,山后更形寥寂;他国当不至视为奇货也。然则居中国而言,海防、江防其必有控扼形势、节制要隘以力图联络声势、保护口岸之道,而不得徒致意于台地也,明矣。苟能各谋守御,固属甚妙;如或不能,则何弗将闽省新购之各巨炮分拨各江、海要隘,亦未始非良策也。
续论琉球所属
西字日报云:昔时有一日本人独抒己见,发为伟论;而刊之日报曰:『现闻日本以琉球航海之人遭风被戕,皆由为台湾生番所害,遂兴师旅往征台湾;究未知琉球或属日本、或属中国,未有明文。据琉球人云:「事中朝如父,事日本如母」。或者云:「琉球所属岂有一定,惟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耳」。考日本史籍,琉球于上世即属日本;但是近代以来,不过贡土物于日本耳,非臣服也。而其在中朝,则列于屏藩,世受册封,称为贡献之邦、共球之国』。然则东瀛日报出诸日本人之口,其所云尚如此;何况其它!
顾今由日本通国之人言之,则无不以琉球为其所属以备藩服者。惟外邦之人按之图籍、考之流传,实未有确据可寻。日本人云:『不独琉球系其属国,即在高丽亦系称臣纳贡者也』。前时美国公使卑厘及美国副钦使卫廉于日本议和定约,其往来文牍云:『琉球先王,与日本有亲戚之谊、姻娅之欢』。然即揆诸所云,亦不得以为臣属也。即如英国长王子娶于颠麦、二王子娶于俄罗斯,试问颠、俄二国当为英所属乎?
又有一说焉:琉球,古时系为日本所属。于一千三百七十二年,中国征服琉球,岁时贡献,史不绝书,迄至于今;未尝闻中国以其远处海陬,而即度外置之、闭关绝使,不许其通朝请、贡方物也。如是,则琉球之属于中国也,亦明矣。或又云:『琉球系日本萨■〈山司〉摩岛所属,岁必贡献于萨』;然亦不能为日本之属国。不观安南、高丽岁贡于中国,及二国有外忧内患,中国卒未尝与之排难解纷;大抵弱之事强、小之事大,不过生于畏威怀德而然,非必定其为所属也。
此时中华与日本已行议和,酬饷撤师,可以解兵革之患。惟日本迩来励精图治,壹志振兴;讲求兵事,仿效西法,日益强盛:其所行俱堪深为赞颂。特其中,亦有未臻尽善者。虽彼以一时之奋发,欲伸大义以征台湾;而台湾乃隶于中国版图,日本而出此,是谓之犯疆启衅,乃与中国相争,其过则归于日本。今幸得成和局,彼此言归于好,可姑置勿论。惟据理而言之,日本不得为出于万全而无害也。
以上皆西人之所论,可谓持平而折中者矣。呜呼!天下之公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