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番佛银二十大员正,再照。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日。
知见人潘有凭
同立杜卖尽根字人潘连生
为中人陈有成
代笔人张心正
(二九)
立给垦批字竹堑社白番卫成求,有承祖遗下荒埔一所,坐落土名旱坑仔庄,东至墙围为界,西至分水为界,南至坑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求自己不能垦辟,招得汉佃沈阿多前来承垦,当日三面言定垦批银二大员正。其银即日两相交讫;其埔地随即交付沈多前去架造房屋,种竹栽果等项。当日议定每年贴纳大租粟一石正,冬成之日,应送完纳,给出完单付照。保此业委系求承祖遗下,与别番无干。自垦之后,任从沈多永远为业,日后佃人倘欲移居别创,任其退卖,以充工本,求等子孙不得刁难阻挡。并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求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垦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现收过佛银二大员,再照。
嘉庆五年(岁次庚申)三月日。
在场人卫里孛
知见代笔人三加布
立给垦批字人卫成求
(三○)
立招垦辟荒埔字山顶冒达社番阿打歪他湾,同妻乌肉,有承祖父遗管隘埔一处,坐土名在本社前。自己缺欠工本,不能垦辟,情愿招得汉人连永、仁堂、明山三人出首承垦。东至加六佛社前大车路为界,西至入水底寮大车路为界,南至双车路口为界;北至冒达车前小路为界。当日经通土到场面踏四至分明,三面言定仁兄弟备出佛面埔底银二十八大员正。银即交足讫;其荒埔即踏交与仁兄弟自备工本前去垦辟,栽种果树、竹围、杂物等项,以及起造房屋居住,永为己业,耕种管守。议定递年供纳地租一大员正,永远定例,不得加减,番主应给完单付照。保此埔系祖遗物业,与别番兄弟族戚无涉,及上手来历不明等弊;如有之,俱系招垦番一力抵挡,不干承垦人之事。日后仁等子孙或回籍,或别创,任从时值退下,收回工本,再不得异言滋事等情。此系二比甘愿,两无相强,今欲有凭,立招垦荒埔字两纸,各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字内银二十八大员正,足讫。
嘉庆(癸亥)八年二月日。
在场□□□
代笔□□□
立招垦荒埔字阿打歪他湾同妻乌肉
(三一)
立招垦辟荒埔朴仔社番阿道歪阿沐,有荒埔一块,坐土名朴仔山脚下,东至阿沐打壁田为界,西至阿沐郡乃田为界,南至小圳为界,北至阿四老打沐田为界;四至分明。因自己乏力垦辟,招得汉人张仁元兄前来垦辟成田,当日经通事三面言定,仁元实备出碛地银十元正。递年该供纳租榖二石正,此榖限二季供清,要重风干净,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任道歪另招别佃;若无少欠租榖,系仁元垦辟之业,永付耕作。如道歪要自己耕作,其仁元工本银清算补还,方得起耕。此系人番甘愿,两无所迫,口恐无凭,立招垦字付为执照。
批明:实收到碛地银十元正足讫,批照。
嘉庆八年九月日。
在场□□□
社丁□□□
依口代笔□□□
立招垦字番阿道歪阿沐
(三二)
立永耕契字南投社番眉仔、目仔,有承祖父遗下阄分应份过水田一段,坐落果■洋崩崁,东至溪,西至小斗六田,南至眉芝爻田,北至大阿禄田;四至界址明白;并带水份五分灌溉充足。今因乏银费用,自情愿将此田招佃永耕,先尽问番亲、通土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汉人张默观出头承永耕,三面言议时价值银三百八十大员正。银即日同通土中见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张默观永远掌耕为业。逐年配纳番大租粟二石五斗满,不得少欠,后日子孙永不敢言找言赎及生端滋事等情。保此田系目等兄弟应份实业,与别番亲、兄弟、姊妹无干,亦无别款来历及重张典挂他人为碍等情;如有,目等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抑勒反悔,如是反悔,言及找赎清丈加租,愿赔出礼银五十大员。恐口无凭,立凭耕契字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同通土中见收过永耕字内银三百八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嘉庆八年十月日。
代笔人杨明智
为中人□□□
知见土目□□□
在场通事□□□
目仔
立永耕契字番
眉仔
(三三)
立招垦永耕字人新社番卫里孛乖,有自己份下泉水陂带坑底荒埔一所,坐落土名樟树林山脚。四址界限:东至樟树林山脚为界,西至大顶山脚为界,南至番土目园为界,北至彭信官水井为界;四至分明。今因乏银使用,情愿招垦,先问番亲不垦,外亲身送到沈曰富出首承垦,即日当面言议地价银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收足;其荒埔泉水坡,随踏付银主前去开垦田园耕作。乖愿限二十五年终,银消地无税;二十五年后,准富等子孙永耕,每年愿纳租粟五斗正,不得混争加减,乖等子孙不敢招佃起耕。保此业明系自己份下,与别番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恐口无凭,立招垦永耕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