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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第117页


即日收过垦字内银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业主。
批明:此旷埔园经前年给付与陈务开垦熟园,兹因本年不幸黄家相争,照出为调处,此园甘愿抽出北畔一半,付黄家掌管。此园经卖与李良官,言明,再照。
道光十一年二月日给。
(四六)
立给结定约字业主黄绪杰,缘庄佃杨太山之祖宗兴与罗■〈土玄〉、何炉等,于乾隆四十八年间,合伙承给大坐庄埔地一处,四至界址载在旧垦内批明。其田埔作三股阄分,首段系宗兴阄分,第二段何炉阄分,第三段系杨用、杨做阄分,第四段系宗阄分,第五段系何炉阄分,第六段系杨江阄分,第七段系宗应份阄分,第八段系杨江阄分,第九段系何炉阄分。各份连埔阄定,各管各业,亦系自用工本开垦耕种供课,而日后年久,不能推诿。兹太山到馆商议祖宗兴合伙阄分授遗下之瘠田埔难堪仍照抽的,近因丰歉不一,有争多减少之嫌。今庄佃太山祖宗兴阄分定之额,有开成之田、未开成之埔,所种粟豆、杂仔,一尽议定总结大租榖一石一斗正,无论年冬丰歉,照结定着约字,递年旱季风干精燥净榖,运至公馆仓口交纳,给出完单为凭,以缴供采社课。至结定之租,每年不得短少拖欠升合。倘日后开出有大溪圳水,要按甲供纳;如无大溪圳水,永照结定着约字交纳。此系业田两愿,并无逼勒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定着约字,付执永远为照,行。
批明:旧垦契字系在杨章收存,日后倘有生端滋事要用垦字,速即提出,不得推诿,所批是实,再照,行。
再批明:陂塘圳水愿作三股均分通流灌溉,不得私挖汴水,批实,再照,行。
业主。
道光十一年八月日立给结定约字。
(四七)
立给分垦批字人秀朗社番业户潘光辉,有承祖父管下山地,坐落土名秀朗大溪青潭顶埤脚平林山场一所,东至林仁山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乏力耕作,时给付与汉人林苇官前去开垦耕种招佃,永为己业。即日同中收过山礼银二大员正足讫;其山场埔地随同中踏付与佃人掌管,栽种五谷、杂物等项。言议每年配贴纳山租银一钱正,取给完单为凭,永远为物业。辉日后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亦无重给他人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辉自一力出首抵挡,不干佃人之事。保此山场埔地辉承祖父物业,与别社番亲无干。业佃人时言定其界址内山场,佃人各耕各管,不得藉界混争。此系二比甘愿,永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分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垦礼银完足,再照。
道光十一年十月日。
在场人罗水应
知见番永生
为中人罗来法
立给分垦字秀朗社业户□□□
(四八)
立给山林埔地番业主萧东盛,有承祖遗下三洽水庄直坑尾山林埔地一处,出给于魏儒金出首承垦,当日三面同中面踏界址,东至崁嵋天水流落为界,西崁嵋天水流落为界,南至徐、魏二家田脚大路为界,北至坑尾崁嵋为界;四至界址分明。系魏儒金掌管,永为己业,自备工本作坡开圳,开辟成田,历年应纳大租粟五斗正,运至公所风干搧净,租斗交纳,给出完单为照。即日批明:佃人回唐之日,任从佃人退还工本,亦要通知业主割佃,不得私相授受。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给埔垦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十二年月日。
业主。
知见男阿洪
为中人东生
代笔人黄元道
立垦批字□□□
(四九)
立给垦字大肚中社番业主阿绵九,有承高祖乌肉遗下报升水里港带纳海塭饷地,前为洪水冲塌赔饷,兹幸浮复,蒙鹿港理番宪王、陈谕佃认垦纳租,以资课饷等因。合将浮过地段,给出旱园一段五甲七分,东至陈、赖二家高园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为界,北至水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付与佃人王穆官自备工本垦耕,永为己业。时议贴埔地银二十一员,逐年旱季该纳大租粟二十二石八斗正满,约俟有水灌溉成田,按甲遵示纳租,不许混填湿冇之粟。此系妥议,合立给垦认佃字各一纸,业佃填执为照。
即日实收过字内埔地银二十一大员足讫,再照。
道光十四年十月日立给垦字。
(五○)
立补给垦字霄里社业主萧联裕,缘有管辖山埔一所,坐落海山堡二甲九,土名猫叶山一所。兹因有佃人曾意,先年向得前业主手内给出垦字,年有供带抽的大租;祗因此业荒旱之业,自思吊远两难,不得已,意到社相议,再向业主补给定纳山租垦字,四址照原历管无异。其界东至周家田崁毗连为界,西至大溪墘为界,南至金面仑为界,北至曾自己业为界;四至界址业佃邀同到地面踏分明,交付意前去掌管,永为己业。当日议定每年至八月间,照庄例供纳山租一角正,付业主支收,割出完单执照。自给之后,须要安分守己,不许生端滋事。保此业系裕承管之业,与别番人等无干,亦无上手来历不明;如有此情,系业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两相甘愿,各无反悔,并无迫勒,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补给定大租垦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业主。
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林泰山
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