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一年赤旱,又一年蝗蝻。
至旧年八月初旬,迄中秋以后,突有异虫丛生田间,非爪非牙,潜钻潜噛,从禾根禾节以入禾心,触之必毙。由一方一境以遍一邑,靡有孑留。
于其时,或夫妇临田大哭,携手溺河;或哭罢归,闭门自缢;或闻邻家自尽,相与效尤。
至于今,或机妇儹布易米;或父子磨薪作饼,食而亡;或啖树皮、吞石粉,枕籍以死。痛心惨目,难以尽陈!
太尊曾樱覆申文云:「五邑惟靖江无灾,江阴虽有虫而不为甚害,不过二三分灾耳。若无锡、宜兴、武进三县,则无一处无虫,无一家田禾不破伤。三县相较,武进八分灾,无锡、宜兴九分灾。」
太尊曾姓,名樱,江西峡江人,万历丙辰进士。时入觐,三日一哭于户部,必欲求改折,以甦民困,而总督仓场郭允厚、户部尚书王家祯坚执不从。
马懋才备陈大饥
臣陕西安塞县人也,中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其间如关外当柳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之灾异者。臣见诸臣俱疏,有言父弃其子、夫鬻其妻者;有言掘草根以自食、采白石以充饥者,犹未详言也,臣今请悉为皇上言之。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九八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势,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怪,曰:「死于飢,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不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踵,内发燥热而死。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
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小县如此,大县大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幸有抚臣岳和弭盗赈饥,捐俸煮粥,而道府州县各有所施。
然粥有限而饥者无穷,杯水车薪,其何能济乎?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也?且有司东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天降奇荒,所以资自成也。
混天王扰延川等县
三月二十日丙子,流寇掠真宁、宁州、安化、三水。
四月,犯泾阳、甘峪,游击高从龙被杀。
九月,清兵围蓟州。
十一月,京师戒严,征四方援兵勤王。保定兵首溃,余亦多中路逃者,因与飢民合势,啸聚山泽。
上命驰谕陕西巡抚刘广生,令急歼流孽,不必入卫。
时大盗混天王等扰延川、米脂、清涧等县,复召前总兵杜文焕,使勦之。
吴焕奏秦寇
是年四月,陕西巡按御史吴焕上言:「秦寇惨掠,古所罕有。抚臣胡廷宴狙于积弛,束手无策,则举而委之边兵。延绥抚臣岳和声讳言边兵为盗,又委之内地,则西安、延安诸邑之被盗,皆两抚推诿隐讳,实酿之也!」
李自成起
李自成,陕西延安府米脂县双泉堡人。双泉堡,大镇,东西街口有大井二,故名。
父名守忠,务农,颇饶。生二子,长名鸿名,又二十年,为万历三十四年丙午,五月,生次子,名鸿基,即自成也。
九月,鸿名生子,名过。
十一月,鸿名死。
先是,守忠父李海,一名势,俱单传,惟守忠生二子,然鸿基生而鸿名即死,亦单传耳。
鸿名死三年,妻改适,守忠抚鸿基与过。
八岁就垫,二人不喜读书,酷嗜牶勇,各不相下,守忠屡责不悛。
年十三,鸿基母死,窃与过出外朋饮。里有刘国龙,亦同庚,相遇甚欢,偕往外驰马,饮于村肆。
守忠见书,往觅。时自成于罗处初习单刀,不即归,罗固劝之,乃还。
越三月,守忠恐复往,乃延罗某于家,使刘、李三人师之。
年十八,自成性喜生事,守忠为过娶邓氏,而自成欲择美妇,遂迟半载,娶韩金儿。韩金儿艷而淫,年十四适西安老绅为妾,以行斥,继为延安监生妾,又见弃,至是自成娶之。
其夕,守忠梦土地告:「汝家祸崇入门,百日内有大灾,速与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