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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得一录-清-余治-第33页

哀。矢音于小雅。艰阨之赈。奏赋于乡师。先王存不忍人之心。仁者裕泛爱众之道是以居养有院。安济名方。凡所以心各效慈。德同归厚者。以今方古岂有让焉苏城地据要冲人称繁衍。江海通于一苇。烟火接乎万家。觇水上之华。几同都会。征物产之美。望若乡嬛。固比户之可风宜百姓之咸给。然而生聚愈众。贫富攸分。霄壤既殊。茵溷斯异。虽□连之万变。可拯救于百方。类有等差序分缓急。所伤者。离鸾己唱。别鹄单唫。人悼未亡既伶仃以独活。心怜余息。且孤弱以难生。首比飞蓬。身同集蓼。芳草因之见萎。贞柯于是遭摧。阨穷之路。尚忍言哉。兹据郡城绅士呈称上年有戴绍堂。捐田十四亩零。在虎邱之南。情愿建造清节堂。以安孤寡。公举董事。实心经理蒙县通详立案。今春二月开工公议规条。书捐劝募。惟恐有从中谋利。阻挠善举或有觊觎董事。视捐资为利薮。或因事纠缠以公产作私囊。或捏称嫠妇强欲入堂。或藉系公堂演剧宴会。或地棍滋扰。书役把持。吁请示禁前来。查该绅士等。好义争先。承流恐后。福堂同建。美报必收。拔哀嫠于火宅。尽得清凉。置茕女于化城。咸生欢喜。第功类合尖。事同集腋恐无知之徒。或蹈前辙。合行出示晓谕。为此仰该处居民地保以及董事人等知悉。务须共敦实行。各效荩诚。发大生广生之愿。通欲立欲达之心。敬恭桑梓。永护松筠。庶几成广厦之万问胥超苦海。造浮屠之七级。齐化慈云。倘敢谋利滋扰。定即从严究治。
△本堂规条
一清节堂创自江宁。收养无依孀妇。守节完贞甚盛事也。本堂新立章程。不无少加增损。而保节全操之意则同。故仍颜其堂曰清节。
  一本堂虽专为保全贫孀母子而设。如有未嫁夫亡。不愿改适。往夫家守节之贞女。亦苦贫乏无依者。报知本堂。一体查明收养。一本堂设立苏州府元和县虎阜山之南。九都八图。地名菱行河头收养之嫠妇。在堂居住。除堂内稽查严肃外一应外人。不得无故擅入。
  一本堂收养嫠妇。防范不得不严。中门以内。三尺之童。概不许入。其所带幼童。及本堂服役人等。出入均由司事稽查。毌得任意启闭。
  一总门墙上开设转桶。外设云□内设木梆。以便敲击相闻。传递对象。
  一总门内设饭堂一进凡各孀妇二餐饭食。按时鸣梆。齐赴一处同食。
  一本堂设立董事一位。司事四位。常川照应。不得在堂宴会。日需食物。公同议买。当即注簿。逐日核算结总。凡公事出入公同知会。不得私自专主。
  一本堂董事。永不准支取辛俸。
  一本堂于中门之外。二门之旁。立司事公所。稽查出入。并收放柴米及一切对象。
  一本堂司事四位。俱延五十以外老成持重者。共襄善举。倘有不合。应听董事辞去。另为秉公选补。不得滥凭亲友荐引。瞻狥收用。
  一本堂银钱。皆孀妇养命之资。此外即遇要用。另行设措。不得挪移分毫。违者议罚。
  一本堂大门。雇用老仆二名。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支给。如堂内孀妇置买女工需用布线针黹等物。传梆告知司事。方准代买。倘将不应代买之物。私相授受。察出斥逐。
  一本堂中门内。选老诚老妇二名。稽查一切出入。设秤一样两杆。一交老妇。一交司事。□堂内孀妇食物。司事按照额数秤交。老妇过秤。设有短少。即退交司事补足。
  一孀妇或年老。或有病。须人浆洗衣服。刷倒净桶。本系雇工老妇分应当值设有不合。当时告知司事。听候公论。不可擅自而斥致启衅端。
  一雇工老妇。或有己事回家。只许按季轮流告假。如有携带衣囊箱笼出堂者。必呈司事查验。方准放行
  一雇工服役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发给。不准透支。违者经手赔补。
  一中门外厨火买办等人。董事酌用。余外不准私自添雇。致多糜费。
  一本堂中门转桶内。另选老诚雇工老妇三名服役。司事随时查察。务令勤谨用人不当咎有攸归
  一孀妇粥饭。荤素大小菜蔬。务令当值人烹庖洁净。
  一粥饭菜蔬。计口授食。日有定额。不得丝毫作践。
  一雇工服役人众。不得向孀孀私索银钱。以及偷懒作践。犯者立逐。
△入堂规条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到堂报明。经董事确查。实在衣食不周而无亲族可靠者。取具亲族。及该氏地邻保结。注册入堂。年终禀县备案。
  一孀妇入堂后。其家男亲男族。无论长幼。均不准入堂相会。惟本妇之姑及亲生父母。酌于三节之期。至本堂公所一会。倘翁姑暨父母身故时。准回家视殓。成礼即回。不得借事留连。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者。言明不许无故出堂适有不耐羁苦之人。不安本分。势必难以勉留转滋事端司事一经察出。即告知原保亲族。具领出堂。不许复入。所给被帐衣服等件。照数追还。
  一青年夫故无依。遗腹未生。若遽许入堂恐生产污秽。大非所宜。取其亲族地邻保结存查即照在堂之嫠妇例。先行授以衣服按月给发口粮。候分娩弥月之后。方令入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