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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台湾三字经-清-王石鹏-第9页

报牍,并嘱前横滨大同学校教习陈默庵着论付报,以表彰盛举。噫!菽园于箴盘可谓情文兼至矣。而箴盘此举,岂不足为本岛增光乎!
今年春,箴盘丁外艰;读礼余闲,游历台南北山水以遣幽忧,入野蛮之部落、访太古之遗民。行旌所指,到处逢迎;足迹所经,山川生色。其过大甲铁砧山,题郑延平王庙有诗云:『当年王气已全收,庙食空山二百秋;自古兴亡无定局,鲲洋依旧向东流』。无限感慨,一往情深。此外纪游佳什,予经采登拙著「台阳诗话」,兹不复赘。近回梓,袖出此书见示;深喜老箴此行所得良多。观其书所载,全台景物包括无遗,诚足为初学之津梁,开后生之智识。谨跋数语,以志不忘。
庚子冬日,沧海逸民友竹题。
台湾说略
总说略
台北府说略
基隆厅说略
淡水县说略
新竹县说略
宜兰县说略
台湾府说略
埔里社厅说略
台湾县说略
彰化县说略
苗栗县说略
云林县说略
台南府说略
澎湖厅说略
安平县说略
嘉义县说略
凤山县说略
恒春县说略
台东直隶州说略
总说略
窃维台湾四面皆海,前明始知海外有此地,为郑氏踞之。自康熙二十二年讨平收入版图。盖有清以来,即以台湾名设府。仍以名之。初领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澎湖一厅,厥后此壤渐开,雍正元年拓彰化县,并设淡水同知,共城治理。雍正九年割大甲以北归同知管辖,于竹堑地方设署。嘉庆十五年,以远望坑迤北而东,历苏澳至大小南澳中设噶吗兰通判。光绪元年奏以南路同知移驻卑南。又于极南之琅■〈王乔〉猴洞添设一县,曰恒春县。光绪四年,以中路鹿港同知移驻埔里社。续又奏请专设埔里社抚民理番通判,仍移同知于鹿港。嗣南北分治,在淡水厅辖艋舺、大稻埕,居中之地添设府治,曰台北府。附郭设淡水县。裁淡水同知,改设新竹县,以噶吗兰改设宜兰县,将通判移驻基隆。光绪十四年,闽台分省,复将前后山全局应移、应裁并、应添设者分别筹议。于前山彰化县辖桥仔图地方,建设省会,附郭设台湾府为首府,台湾县为首县,改原有之台湾府县为台南府,为安平县,仍与台湾道同城。裁鹿港同知划嘉义之东、彰化之南添设一县,曰云林县。又划新竹中港以南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又改基隆通判为基隆抚民理番同知。分淡水东北四堡之地归厅管辖。又改卑南同知为台东直隶州知州,驻水尾地方,添直隶州州同一员,驻卑南。添直隶州州判一员,驻花莲港。均隶台东直隶州管辖。按年稽考。开辟日广,田地制宜,规模大备焉。计前山自极北之基隆、宜兰交界草岭顶起,至极南之恒春县辖鹅峦鼻海口止,共计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后山南自鹅峦鼻超,至宜兰极北与基隆交界之草岭顶止,共计七百六十里。统计前后南北周围一千六百余里。
台北府说略
台北府,光绪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设台北府,就艋舺、大稻埕之间建府治,附郭首县为淡水县。南自中坜,北至水返脚,隶淡水管辖。自中坜以南,至大甲溪,添设新竹县。就淡水厅旧治之竹堑地方为县城。又自远望坑迤北而东,旧为噶玛兰通判分治疆域,改设一县,曰宜兰。即就厅治为县城,并移通判于基隆海口。光绪十四年,改通判为抚民理番同知。计设一府,领三县、一厅。距府城西北有基隆、沪尾两海口,均为通商口岸,税务司、领事均在沪尾。巡抚、藩司因省会城署尚未建就,暂驻台北行台。计东南至宜兰县城民站二百零三里,南至新竹县城一百二十里,至台湾府城三百里。西北至沪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厅六十里。
基隆厅说略
基隆通判于光绪初年移设,兼理通商煤务。十四年分省,改抚民理番同知,析淡水所辖基隆、石碇、金包里、三貂四堡以隶之。距府城六十里。东北滨临大海,轮船出入,不候潮水,四时可泊,不似沪尾口有沙涌积,需雇小船引带也。有洋人与海关委员查收关税,为沪尾海关分口。现由厅南穿山至淡水之大稻埕,创兴铁路,指日商民又将聚集基隆矣。东北八斗一带为产煤之区,计东至三貂溪海边民站八十里,东南由远望坑至宜兰交界之草岭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水返脚(二十七里)、城站(二十五里)、龙潭(二十八里)、顶双溪(三十里)、至宜兰辖大里简。
淡水县说略
淡水县为附郭首邑,亦淡水厅旧治,与新竹划地分辖。县西十二里,旧有新庄县丞,早裁。邑本十四堡,自改行省,割四堡归基隆同知管辖。外有观音山、大屯山为屏障,实全台北门锁钥。迤西三十里曰沪尾,为通商口岸,设领事、税务司、海关。此与基隆交界之大磺山左近为产煤之区。西南大■〈山上姑下〉崁一带逼近内山,设局抚循,令交番童,带郡肄业,来归甚众。计东路由番社绕至宜兰交界之粗坑民站四十里,西南至新竹交界之涂牛沟六十里,西北至沪尾海三十里,东北至基隆交界之南港口二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中坜站(二十三里)、桃仔园(三十五里)、城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