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船,票照内有「宝玉侯」字样,自系前在浙洋陈阿宝匪伙。嗣后洋面盗匪,无论内地外夷,一经缉获,即按律严办』。
嘉庆二年
嘉庆二年丁巳(一七九七)夏四月丙子(初六日),姚棻以疾免,以田凤仪为福建巡抚、汪志伊为福建布政使。
秋七月庚午(初三日),田凤仪丁忧,调费淳为福建巡抚。
丙子(初九日),谕军机大臣等:『魁伦奏:「盗首林发枝势已穷蹙,欲率领盗伙投首」等语。林发枝非寻常盗匪可比,如果真心投顺,固当贷其前罪;但不可仍留闽省,恐有勾结情事。将来投首后,当照张表之例,来京安置。其未行投首之前,仍当严密缉捕,不可稍存懈弛』。
庚寅(二十三日),赏投首洋盗林发枝七品衔,来京安置。
九月甲申(十八日),……调费淳为江苏巡抚,以汪志伊为福建巡抚、高杞为福建布政使。
嘉庆三年
嘉庆三年戊午(一七九八)夏四月癸卯(初九日),以高杞为湖北巡抚、李殿图为福建布政使、刘烒为福建按察使(由浙江温处道迁)。
五月丙寅(初三日),免福建全省远年逋粮。
冬十一月甲子(初五日),魁伦丁忧,以富昌署闽浙总督(由福州将军兼署)。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一(原嘉庆一至六)。
嘉庆四年
嘉庆四年己未(一七九九)春三月癸亥(初五日),以书麟协办大学士署闽浙总督、魁伦署吏部尚书(由闽浙总督署)。
秋八月壬子(二十六日),调刘烒为浙江布政使、瞻柱为福建按察使(由直隶清河道迁)。
冬十月戊子(初三日),调书麟为云贵总督、长麟为闽浙总督。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二(原嘉庆七至八)。
嘉庆五年
嘉庆五年庚申(一八○○)春正月辛酉(初八日),调长麟为陕甘总督,实授玉德闽浙总督。
夏五月庚戌(二十九日),谕军机大臣等:『阮元等奏「艇匪骤入浙境,即驰赴台州督饬防剿」一折,自应上紧搜捕、竭力堵御,仍行偪回闽、粤洋面,以便该二省迎头截剿;断不可令其登岸,致沿海居民猝被滋扰。朕闻浙省海疆土盗甚多,艇匪凤尾、蔡牵等帮肆行勾结为害,押人勒索;更有奸民通盗,宁波之姚家浦为最。地方官总因处分太重,故不严办。阮元尤当严行查察,勿令潜行勾结,并严禁沿海匪民接济粮米、淡水等物。李长庚向来在洋捕盗,素着威望,曾经赏戴花翎;此次追剿艇匪,应令温州、黄岩两镇听其关会,协同策应,以期号令专一,肃清洋匪』。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三(原嘉庆九至十)。
嘉庆六年
嘉庆六年辛酉(一八○一)春三月癸未(初七日),调福瞻为直隶按察使,以乔人杰为福建按察使(由直隶清河道迁)。
冬十一月丙子(初三日),谕:『玉德奏称:「李长庚心气粗浮,于提调官兵、统辖全省水师之任,未能负荷」等语。朕因检查李长庚前任水师总兵时历年考语:书麟任内即详叙该员捕盗出力,并称该处洋匪有「宁遇一千兵、莫遇李长庚」之谣。嗣经朕细询该省来京人员,佥称果有其事。而玉德两次考语,均称其「勇敢有为、调度有方,为水师出色之员」。本日玉德折,又称其「未能胜任」;与该督两次密陈考语,显系自相矛盾。即或李长庚近来性情改变,该督知之既真,何不早行参劾?迨朕擢任提督之后,方为此奏。岂有甫经擢用,因玉德一言,即将李长庚撤回之理!玉德,着传旨申饬。嗣后该督于所属文武,务宜秉公确核、详慎密陈,不得以一时爱憎,任意轩轾』!
丁丑(初四日),以李殿图为安徽巡抚、姜开阳为福建布政使。
十二月戊辰(二十六日),汪志伊因病解任,调李殿图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四(原嘉庆十一至十二)。
嘉庆七年
嘉庆七年壬戌(一八○二)秋七月庚辰(十二月),调乔人杰为湖北按察使、成宁为福建按察使。
——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五(原嘉庆十三至十四)。
嘉庆八年
嘉庆八年癸亥(一八○三)夏五月辛丑(初八日),召姜开阳来京,以裘行简署福建布政使(前任江宁布政使)。
庚戌(十七日),以汪志伊为江苏巡抚(原任福建巡抚)。
秋九月乙卯(二十三日),福建布政使姜开阳年老,以三四品京堂补用。
冬十一月戊戌(初七日),调韩崶为福建按察使、文霈为浙江按察使(由福建调)。
十二月己巳(初八日),实授裘行简福建布政使。
嘉庆九年
嘉庆九年甲子(一八○四)夏六月甲子(初七日),谕军机大臣等:『玉德、李殿图奏「蔡牵匪船窜至鹿耳门滋扰,见在调遣官兵赴台协剿情形」一折,盗首蔡牵在洋面窜扰劫夺,日久未能缉获;今竟敢率其伙匪驶至鹿耳门海口,突入北汕木寨滋扰,以致戕害官兵,实属可恨!但武克勤、王维光二员既经玉德等派往北汕寨防堵,遇盗船登岸自应奋力擒拏,何至遽有失事?倘该游击等竟系畏葸不前,未经抵御以致被戕,则本有应得之罪,无庸再行加恩;若果督兵杀贼或因众寡不敌,力竭被害,仍当照阵亡例赐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