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尋象跡。所見跡處即見其象。若尋其句即見其義。梵云幡陀。此翻為足。短長聲殊。跡足有別。又云故當中道所說名也。中道詮法上自性邊。句亦爾。
  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
  約能所依。義為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為能詮義為所詮。文為所依義為能依。今依能所詮。
  章。隨墮八時者。
  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華嚴八會名為八時者。豈非有違。答。日夜時是遍諸教。華嚴八會時得名八時。義便而說。非以華嚴繹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二。說不同會。如演秘。若要樂欲教方起者。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愛以為尊勝。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聞佛責。生不由樂欲起耶。餘准此釋。
  章。直非直說者。
  略有三釋。一約教明長行名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說。最初契經名為直說。據初略說未委細明。餘十一部說子細具陳說名為非直。三從所詮名詮自性稱為直說。句詮差別言非直說。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而生聞者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緣。言菩薩之說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以者何。若菩薩說問答及喻。不相順彼論。問。云何菩薩說經。答云。彼增上緣生。若其菩薩實不說法。可言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以為教體。菩薩既說。云何證前自識聚集。又以喻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等實不說呪。今者菩薩而實說法。與不說別。何得為喻。若言菩薩不說法者。云何得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已。不說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說法也。今助釋者談實菩薩實不說法。聞者自言菩薩為說。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喻不相違。更思。
  章。若爾云何至故作是說者。
  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說法。云何菩薩能說法也。此即阿毗達磨經中攝大乘品。即菩薩說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攝大乘品。故知菩薩亦約說。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說。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真實說法。問。佛不說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戲論者不說法。二為如來唯有無漏大定智悲。實無聲等。所以不說。菩薩有漏。未離戲論。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說法耶。答。不許說經。說論無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論呪等者。
  謂有婆羅門事天等自求聰明。以專心恭敬。夢中見天與呪論等。彼天實非將呪論等而與此人。但為增上。彼人夢中自得呪論。
  章。若離識者佛如何說者。
  此無性為經部等執心外佛之名以為教體。故今難云。佛如何說令他得解。云何不解佛現名等非聽者識之所現起。如非所緣。云何親能生。聞者解言為教體。
  章。有漏心現至以為教體者。
  問。如來既不說法。聞者如何有似無漏。答。佛有無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無漏不可言聲名句文。又解。設無所似聲名句文。聞者識上亦得似彼。猶如似我既無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聞法者謂佛實說。故似現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寶故者。
  同彼佛寶有本質。佛不說者無有實我而為能說。世親云。我不說。汝亦不聞。約此義邊名為不說。更有別釋如唯識抄。
  章。無垢稱言等者。
  定經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說法。
  章。如聖教說至教體亦成等者。
  此中所明聚集之義。七心十二心合離而作行。言三心依七心無。二心依十二作。思惟可知。問。准十二心連前而說無字。合有七心聚集。何但言二心。答。且舉當體字生二心。不言前者。若爾。行字三心亦爾。如何許是七心有。答。理實行字據十二心。又復不違。然無七心十二心兩種別明。故此總中含七.十二。於理無違。
  章。又一剎那至必意識生等者。
  證卒爾後必有尋求。又五同時雖有意識。今言無間意識生者。尋求識生。
  章。新新解等者。
  新新聞說而生解也。一一字別名為新新。非要隔越多時聞。故名新新。
  章。既於初字有卒爾者。
  雖餘三。一一而聞其聲。以初有故。復更不立。思之。問。此明聚集唯約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聲等耶。互相影顯而令學者生巧智。
  章。故大般若等者。
  謂大般若經中有理趣分。猶如瑜伽攝釋分也。於此文中說一切有情皆如來藏。明此意。證攝相歸性。
  章。譬如海水等者。
  問。如波依水。相異體同。同滋潤故。如色等法而望於如。體相俱異何得為喻。答。有二釋。一。且取不離一邊為喻。若約體相可為喻者。如草木等依於地是。二。相雖異。波中濕性不異於海。色等相若異。色中如性而亦不異。無障礙處。真如性也。後釋為勝。
  章。一切諸法至然不離如等者。
  一切諸法猶如波浪。四緣會者。猶水風成其體。相即同於水。言四緣者。謂因緣.增上等緣。如此等法皆不離如。
  章。性用別論至十處界等者。
  此有二義。一。既言色蘊攝十處界。此即根境而各別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