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證。為我法也。
  答。若護法說。據實亦證。
  問。亦證自證。何故不說。
  答。有三義故。一二執遍我。執不依自證起故。二共許遍故。三小皆不許有自證分故。三義已說。若證自證。即能緣攝。見分中收。所以不說證自證分。
  難護法云。相見識所變。相見名唯識。自證不言變。應非是唯識。
  答。此騎牛覔牛問也。何以故。自證即是識體。自是能變。何直所變方名唯識。況識種識所變。內二更互變也。
  問。若執真如以為實法。寧非染依。
  答。真如離言。與能計識。非一非異。故非染依。
  問。莫定爾否。
  答。疎執亦得。
  問。誰人執見以為我者。
  答。數論師執思為我。犢子部等執我能見。此非執見以為我乎。

  相見同別

  問。護法相見。或同別種。何解為勝。
  答。疏自斷云。別種為勝。
  問。何以故。
  答。慮非慮別。性或不同。故別種勝。
  問。相別有種。何名唯識。
  答。不離識故。由識變時相方生故。故名唯識。

  四師心分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莫定爾否。
  答。有假心所。無自證者。此四分家尚有是說。況四宗義多少不同也。
  問四宗何。
  答。安一。難二。陳三。護四。
  問。不同理。
  答。安慧一分。約唯識門。難陀二分。約心境門。陳那三分。約體用門。護法四分。約量果門。
  問。四宗既異。孰是孰非。
  答。據義不同。皆不違理。
  畢竟幾分。須有定數。如人有四支。言三則不盡。言五則數虗。
  答。勝義法門。非如爾舉。蓋有此義。必有此理。有此用者。必有此能。若義盡。則其理亦盡。若義不盡。理必不盡。用能亦然。宜深思之。

  八識二執

  問。我法二執。何識執何。
  答。安慧護法二宗有異。
  問。安慧宗。
  答。有漏八識。皆有其執。何以故有。漏皆執故。
  問八既皆執。於我法二。有差別否。
  答有。謂五八唯法。七唯人。六識二執甚分明。
  問。何故如此。
  答。安慧二執不俱。所以七我恒行。法執無容第六間斷。故有二執。五八行淺既是有漏。故唯法也。
  問。護法宗。
  答。五八行淺。一向無執。六七二識。二執俱生。
  問。何故二執。却得俱起。
  答。我執必依法執起故。所以俱生。
  問。其理如何。
  答以先執法而為實有。後方執有依受等用。故須同時。
  問。我必依法。其猶何者。
  答。如無皮。毛不立。無地。草不生等。
  問。護法云我法二執。必然俱起。我所執。何不俱生。
  答。我法二執。猶如泥依土成。故必俱時。我我所執。猶如王臣。王臣體別。尊卑異處。

  火人喻義

  問。相見說為似我法者。為當似誰。
  答。以內似外。以有似無。約此說似。
  問。外境既無。何有所似。不可牛毛反以龜毛也。
  答。外境雖無。談情是有。約情執實。故為所似也。
  外舉喻難云。如有真火。說似火人。真火既無。人何所似。
  大乘答曰。汝之真火已破成非。何勞再舉。況我已說。以內似外。以有似無。談汝執情。外境實有。故為所似。
  問。又約何義。說實我法。
  答。前不云乎。談情是實。名實我法。
  問。我法本無。何由執有。
  答。由無明力。妄執實有。如患夢力。以無見有。
  問。憑何以知。
  答。覺愛論云。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

  五位唯識

  問。若唯有識。五位百法。是何稱也。
  答。五法事理。皆不離識。故曰唯有識矣。
  問。五位唯識。
  答。一自性唯識。二相應唯識。三所變。四分位。五實性。
  問。自性唯識。
  答。別有八識者為三變。若初能變。唯第八者。次唯第七。三通前六。
  問。初能變。第八識者。誰是第八。
  答。異熟識也。
  問。異熟何義。
  答。有三義。謂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具此三義。故名異熟。
  問。變異而熟。
  答。種變異時。果方熟故。
  問。異時而熟。
  答。造因果熟。定異時故。
  問。異類而熟。
  答。因通善惡。果唯無記。因果性異。名異類熟。
  問。異熟之名。作何釋也。
  答。若異字屬因。熟字屬果。因果不同。作相違釋。異及熟也。或異之熟。若異字屬果。異即是熟。
  問。或異熟望識。作何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