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見前文。法華五品六根者。分別功德品明如來滅後。五品觀行位。法師功德品。明六根清淨位。如是等經義。皆明圓位也。
【■補】妙玄云。有言圓教頓悟。一悟即佛。無復位次之殊。說十地者。為鈍根耳。如思益云。如此頓悟妙理之學。不從一地至一地。又有云。圓教既是頓悟。初心一悟。即究竟圓極。有四十二位者。為鈍根方便立淺深名耳。又引楞伽云。初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滅真如。有何位次耶。已上悉皆偏釋。而不知法界平等。尚不論悟與不悟。孰論淺深。既論悟否。焉得而不辨哉。檢大乘經明理究竟。無過華嚴。大集大品。法華涅槃。雖明法界平等。無說無示。而菩薩行位炳然。故還約七位。以明圓教之位也。
【□註】又揀諸文。開合有四。一。開前合後。如大經三十三天。(住行向為三十。地等妙為三)二。合前開後。如仁王十四般若。(合三十心為三。十地為十。等覺為一。總十四忍轉入佛心。名之為智)三。前後俱開。如大品四十二字。(對四十二位)四。前後俱合。如法華開示悟入。及遊四方。(對。四十位)妙宗上(二十三)。
【■記】一開前合後下。指大經。然大經前後各處稱三十三天。疏中並不對位。唯二卷云。如人遠行。中路疲極。寄止他舍。臥寐中大火卒起。即時驚窹。作自思惟。我今定死無疑。即便命終生忉利天。疏開六親義。謂遠行譬理觀。中路譬名字觀。寄止他舍譬觀行觀。即時驚窹譬相似觀。生忉利天譬分真觀起。此譬兩成就。三十二臣。即分真義。若就一主。即究竟義。今準是義。開前合後對四十二位也。然妙玄云。大經明三十三天不死甘露。將臣共服。此譬諸位開前為三十心。合十地為一。等覺為一。譬三十二臣。喻因位。妙覺為主。喻果位。君臣同服甘露。因果俱證常樂。若不以圓位釋之。此文難會也。二合前開後下。仁王經教化品云。是諸佛菩薩本所修行。五忍中十四忍具足。謂信忍。止忍。堅忍。善覺忍。離達忍。明慧忍。炎慧忍。勝慧忍。現忍。遠達忍。等覺忍。慧光忍。灌頂忍。圓覺忍。是也。又云。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信忍上中下。順忍上中下。無生忍上中下。寂滅忍上中下。名為諸佛菩薩修般若波羅密。乃至云是諸佛菩薩本所修行。五忍中十四忍。疏云。略即五忍。廣即十四。謂三賢是三。十地乃佛地成十四。今合前開後。對圓位四十二也。三前後俱開下。指大品說四十二字。後結云。一字皆入四十二字。四十二字亦入一字。南嶽用表四十二位。初阿字表初住。乃至後荼字。表妙覺。故云過荼無字可說。故今前後對圓家四十二位也。四前後俱合下。指法華云。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譬喻品云。諸子是時。歡喜踴躍。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天台於是二文。皆對住行向地。今前後俱合。對四十位也。妙宗下。指證四句。文云。用彼大經月愛喻。十五日月。對四十二圓因果位。皆智光增。惑暗減。初之三日。對住行向三十位。初四至十三日。對十地。十四日。對等覺。十五日對妙覺。合前三十。開後十地也。若三十三天同服甘露。對四十二位皆證常理。開前三十位。對三十三天。合後十地。用對一天。等覺。對一天。妙覺極位。用對一天也。若四十二字。字字互具四十二字。對圓證四十二位。位位相收。前後俱開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對圓真因四十位者。前後俱合也。是則與今大同小異。今舉十四般若。明合前開後。舉妙宗。亦明合前開後。是為小異也。
【□註】又棱嚴明位有六十。前加三漸次。(名字即)及立乾慧地。(觀行即)向後地前立四加行。并常五十二位。共成六十。
【■記】楞嚴經云。云何名三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又云。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執心虗明。純是智慧。慧性圓明。鎣十方界。乾有其慧。名乾慧地。又云。次成四種妙圓加行。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木。欲然其火。名為煖地。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心佛二同。善德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是為四加行也。并常所明十信。名相似即。住行向地等覺。名分真即。妙覺。名究竟即。為六十位也。略明標名顯位竟。
卷八之下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九之上
高麗沙門諦觀錄
南天竺沙門蒙潤集註
清比丘性權彙補輔宏記
清三寶弟子錢[、/(、*、)]菴較訂
天台嫡裔比丘諦閑編科參梓
△二依次釋成二。初明凡二。初外凡三。初牒徵。
初五品位者。
△二釋義五。初隨喜品二。初標。
一隨喜品。
△二釋二。初正行二。初引經。
經云。若聞是經。而不毀訾。起隨喜心。
【□註】文句(八)云。隨順事理。無二無別。喜。是慶己慶人。(文)妙樂(十三)云。事理祇是權實異名。了此權實。即非權實。故無二無別。即隨順開權顯實之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