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01-史传部

14-中国撰述史传部天台宗-法华灵验传-明-了圆-第11页

沙彌誦法華經甚通利。唯到藥草喻品靉靆二字。隨教隨忘。如是至千。師苦嘖之曰。汝法華一部熟利如此。豈不能作意憶此二字耶。師夜夢見一僧謂之曰。汝不應嘖。此沙彌前生在寺側東村受優婆夷身。本誦法華一部。但其家法華當時藥草喻品白魚食去靉靆二字。于時經本無此二字。為其今生新受。習未成耳。其姓名某。經亦現在。脫不信者。可往驗之。師明旦就彼村訪問此家。言畢問主人云有何經書。答云有法華經一部。索取看。藥草喻品果缺二字。訪云。是太兒亡婦生存受持之。計亡已得一十七年。果與此沙彌年時胎月相應也。沙彌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檀香遠達
師諱灌頂。吳越王諡號總持。生於章安吳氏。三歲時便能隨母稱三寶名。稟承天台定慧之法。晚至稱心精舍。長講法華。化流囂俗。時有法龍村人。去山三十里。染患將絕。其子奔來求救。師為轉法華經。焚栴檀香。病者遙聞香氣即愈。 出弘贊第三及現應錄。
佛手親摩
宋朝羅璵。妻費氏。寧州人也。費信敬三寶。誦法華經。數年之間勤苦不懈。俄而染患心痛。浸成極熱。闔門惶懼。費作念言。我誦經勤苦。必有善祐。終不因此至死地也。既而睡臥。即夜佛身舒手過窓以摩其心。內外皆都。金光滿室。又聞異香襲入。自此病愈。見者莫不生信。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藥精入懷
釋淨見。不知何許人也。童稚出家。多住崇高及龍門山。誦法華經一萬三千部。既誦持積久。身力疲困。過二十餘年後。忽聞住處北邊有諸小兒言語閙亂。轉覺煩悶。亦不測小兒從何所來。有一白頭老翁著白練裙襦。每參問云。禪師四大何如。師答漸覺羸頓。又不知何處得多許小兒日相煩亂不復可忍。老公云。師往其戲處坐。待彼脫衣入水洗浴。師隨抱一小兒衣還。若來取者慎勿與之。其若罵師師慎勿應答。弟子自來語之。見隨老公語往俟之。諸小兒果脫衣入池洗浴。乃抱小兒衣還房。小兒尋後索衣。見憶老公言囑永不還之。小兒即惡口毀謗禪師及宗祖。師亦不應。白頭老公尋至。語小兒云。汝入師懷裏。小兒初不肯從。老公駈逼數迴。始入見懷。沒在腹內。老公問師四大何如。見云氣力勝於從來。老公尋去。自爾已後氣力休強。誦數倍。識者云。此當是普賢菩薩令山神駈諸藥之精變為小兒。使其服之。除疾病耳。見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池水療病
釋僧明。住濠州石門山。於山頂石山累甎造彌勒天宮一所并彌勒像常。誦法華經。每聞空中彈指及稱善哉聲。至天監年中奏啟梁武請欲焚身。頻煩再三。方蒙聞許。乃於彌勒宮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並灰燼。唯餘一甲。燒訖。其氏方四五尺。忽陷成池。信宿花生鮮榮絕代。諸飲池者疾病皆愈。後人造一小像重燒此甲。以灰塗之。人或玷汙像即移去。其行道之處皆悉生花。大如梨棗。數過千百。現有表塔。具旌其事。 出弘贊第五。
癩瘡即愈
唐絳州孤山陷泉寺。有法轍禪師。山行見一癩人在土穴中從師乞食。師憫之。引歸寺中。仍鑿土穴安之。授與衣食。教誦法華經。其人素不識字。加又凡鄙。師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之將半。忽夢一僧指教。自後漸覺聰慧。及五六卷。身瘡漸安。一部通利。四大專蘇。佛言病之良藥。斯言驗矣。 出靈瑞集.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氣力鬱增
釋僧歡。出家住金陵治城寺。本羸病。乏氣力。乃志心於寺塔下懺悔。祈請懇到。誦法華經不輟。於小時間鬱然旋力。寺塔前有兩石獅子。形甚重大。歡忽以兩臂各貫獅子腹下。擎之而走。行十許里。都不覺倦。 出弘贊第六。
急疾乃瘳
趙仠。受性貞固。不幸遭急發之疾。雖種種治。無一驗効。遂秉志誦蓮經。厥疾頓愈。仠自是常誦不怠。乃與陰陽僧日資.演源并緇素若干人結法華徒。同修佛慧。
大風亦利
釋亡名。不知何許人也。不幸遭黑癩。萬方無効。忽聞法華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誓志全誦。厥疾乃瘳。又有南臺錄事劉氏。亦感此疾。雖種種治。無驗。一日亡名路逢劉氏曰。我亦曾得此病。賴誦蓮經即得除愈。劉氏於是生決定信。即覔蓮經。手不釋卷。一部乃畢。忽夢有異僧以手摩挲身已。即以艾炷渾身灸之。驚駭即覺。白汗如流。身心豁然。如雲霧撥。平復如舊。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  神人住空  水不能漂  屍不生臭  虎吼退賊  字化為金
亡母脫苦
長安通輙坊劉公信。妻陳氏之母因病先卒。後陳氏暴亡。見一人引入地獄。備覩諸罪相。後見一獄。石門忽開。母在其中受極重苦。母見女曰。汝可為吾寫法華經一部。使吾脫免。言已門閉。陳氏再蘇。說之。公信。即憑妹婿趙師子寫是經。忽有經生持新寫蓮經一部來貿錢。趙言幸有此經可贖之。不必寫也。劉從之授與陳氏。陳氏一日設母食。乃夢母曰。吾先令汝寫經一部。何不為之。女曰已為贖一部訖。母曰吾為此經增受重罪。獄卒打吾脊破。以不合取范家經為己有故。女夢覺。急請人書之。經成。又夢母報曰。吾承經力。已脫冥司。好處安身。今來報汝。汝當信心。好住世間。及詢前經。果是姓范人寫。唐龍朔中也。 出法苑珠林傳。釋道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