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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书章句集注-宋-朱熹-第66页

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此尧命舜,而禅以帝位之辞。咨,嗟叹声。历数,帝王相继之次第,犹岁时气节之先后也。允,信也。中者,无过不及之名。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戒之也。舜亦以命禹。舜后逊位于禹,亦以此辞命之。今见于虞书大禹谟,比此加详。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引商书汤诰之辞。盖汤既放桀而告诸侯也。与书文大同小异。曰上当有汤字。履,盖汤名。用玄牡,夏尚黑,未变其礼也。简,阅也。言桀有罪,己不敢赦。而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己不敢蔽。简在帝心,惟帝所命。此述其初请命而伐桀之辞也。又言君有罪非民所致,民有罪实君所为,见其厚于责己薄于责人之意。此其告诸侯之辞也。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赉,来代反。此以下述武王事。赉,予也。武王克商,大赉于四海。见周书武成篇。此言其所富者,皆善人也。诗序云“赉所以锡予善人”,盖本于此。“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周书太誓之辞。孔氏曰:“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权,称锤也。量,斗斛也。法度,礼乐制度皆是也。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兴灭继绝,谓封黄帝、尧、舜、夏、商之后。举逸民,谓释箕子之囚,复商容之位。三者皆人心之所欲也。所重:民、食、丧、祭。武成曰:“重民五教,惟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说,音悦。此于武王之事无所见,恐或泛言帝王之道也。杨氏曰:“论语之书,皆圣人微言,而其徒传守之,以明斯道者也。故于终篇,具载尧舜咨命之言,汤武誓师之意,与夫施诸政事者。以明圣学之所传者,一于是而已。所以着明二十篇之大旨也。孟子于终篇,亦历叙尧、舜、汤、文、孔子相承之次,皆此意也。”
  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费,芳味反。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焉,于虔反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出,去声。虐,谓残酷不仁。暴,谓卒遽无渐。致期,刻期也。贼者,切害之意。缓于前而急于后,以误其民,而必刑之,是贼害之也。犹之,犹言均之也。均之以物与人,而于其出纳之际,乃或吝而不果。则是有司之事,而非为政之体。所与虽多,人亦不怀其惠矣。项羽使人,有功当封,刻印刓,忍弗能予,卒以取败,亦其验也。尹氏曰:“告问政者多矣,未有如此之备者也。故记之以继帝王之治,则夫子之为政可知也。”
  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程子曰:“知命者,知有命而信之也。人不知命,则见害必避,见利必趋,何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礼,则耳目无所加,手足无所措。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言之得失,可以知人之邪正。尹氏曰:“知斯三者,则君子之事备矣。弟子记此以终篇,得无意乎?学者少而读之,老而不知一言为可用,不几于侮圣言者乎?夫子之罪人也,可不念哉?”
孟子序说
  史记列传曰:“孟轲,赵氏曰:“孟子,鲁公族孟孙之后。”汉书注云:“字子车。”一说:“字子舆。”驺人也,驺亦作邹,本邾国也。受业子思之门人。子思,孔子之孙,名急。索隐云:“王劭以人为衍字。”而赵氏注及孔丛子等书亦皆云:“孟子亲受业于子思。”未知是否?道既通,赵氏曰:“孟子通五经,尤长于诗书。”程子曰:“孟子曰:‘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圣之时者也。’故知易者莫如孟子。又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又曰:‘春秋无义战。’又曰:‘春秋天子之事’,故知春秋者莫如孟子。”尹氏曰:“以此而言,则赵氏谓孟子长于诗书而已,岂知孟子者哉?”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按史记:“梁惠王之三十五年乙酉,孟子始至梁。其后二十三年,当齐愍王之十年丁未,齐人伐燕,而孟子在齐。”故古史谓“孟子先事齐宣王后乃见梁惠王、襄王、齐愍王。”独孟子以伐燕为宣王时事,与史记、荀子等书皆不合。而通鉴以伐燕之岁,为宣王十九年,则是孟子先游梁而后至齐见宣王矣。然考异亦无他据,又未知孰是也。当是之时,秦用商鞅,楚魏用吴起,齐用孙子、田忌。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赵氏曰:“凡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韩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