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与半为干之余分,
则干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
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体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于三百六十何也?
以乾坤坎离之不用也。
乾坤坎离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
故万物变易而四者不变也,
夫惟不变,是以能变也。
用止于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 数之赢也。
数之赢则何用也? 干之全用也。
乾坤不用则离坎用半也。
干全用者何也? 阳主赢也。
乾坤不用者何也? 独阳不生,专阴不成也。
离坎用半何也? 离东坎西,当阴阳之半,为春秋昼夜之门也。
或用干或用离坎何也?
主阳而言之,故用干也;
主赢分而言之,则阳侵阴昼侵夜,故用离坎也。
阳主赢,故干全用也;
阴主虚,故坤全不用也;
阳侵阴阴侵阳,故坎离用半也。
是以天之南全见而北全不见,东西各半见也。
离坎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踰之者,盖阴阳之溢也。
然用数不过乎寅,交数不过乎申。
干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
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
故干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
阳主进,是以进之为三百六十日;
阴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顺数之,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逆数之,震一,离兑二,干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也。
干四十八,兑三十,离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
干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
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圆而地方,
圆者数之起一而积六,
方者数之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
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地分一为四而常执其方;
天变其体而不变其用也,地变其用而不变其体也。
六者并其一而为七,十二者并其四而为十六也。
阳主进,故天并其一而为七;
阴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于十二也,
是阳常存一而阴常晦一也,
故天地之体止于八,而天之用极于七,地之用止于十二也。
圆者裁方以为用,
故一变四,四去其一则三也;三变九,九去其三则六也。
方者展圆以为体,
故一变三,并之四也,四变十二,并之十六也。
故用数成于三而极于六,体数成于四而极于十六也。
是以圆者径一而围三,起一而积六;
方者分一而为四,分四而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则二也;
三生九,九去其一则八也,去其三则六也。
故一役三,三复役二也;
三役九,九复役八与六也。
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
三并一则为四,九并三则为十二也,十二又并四则为十六。
故四以一为本,三为用;
十二以三为本,九为用;
十六以四为本,十二为用。
圆者六变,六六而进之,故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矣;
方者八变,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
阳主进,是以进之为六十也。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三
蓍数不以六而以七,何也? 并其余分也。
去其余分则六,故策数三十六也。
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闰岁之策也;
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岁之策也,归奇挂一犹一岁之闰也。
卦直去四者何也?
天变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则卦去四也。
圆者径一围三,重之则六;
方者径一围四,重之则八也。
裁方而为圆,天所以运行;
分大而为小,地所以生化;
故天用六变,地用四变也。
一八为九,裁为七;
八裁为六,
十六裁为十二,
二十四裁为十八,
三十二裁为二十四,
四十裁为三十,
四十八裁为三十六,
五十六裁为四十二,
六十四裁为四十八也。
一分为四,八分为三十二,
十六分为六十四,以致九十六分为三百八十四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
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
二